基于对2023年招生工作的综合研判,我校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已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请按以下要求完成相关程序:
一、支付复试费
考生须在复试前扫描二维码交纳复试费(80元/生,仅支持微信支付)。未交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没来参加复试,我校不予退费。
提醒:请确认收款方全称为南京林业大学后再缴费,并完整填写手机号、姓名、身份证号信息。
二、上传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须在复试前上传以下电子材料 (电子档按排序贴在一个WORD里发送至邮箱zyxw@njfu.edu.cn,邮件名和文件名均为:姓名+准考证号):
1、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本人手写签名);
2、本人准考证;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4、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5、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照片;
6、复试费支付成功的截图。
三、心理测试
一志愿考生于3月24日-26日期间登录“南京林业大学心理测试系统”进行心理测试。登录系统后,请在1小时内一次性完成心理测试(超出时间则测试结果无效)。
电脑端测试网址:
https://www.psy.com.cn/vue/school/60675
登录账号:身份证号码
登录密码: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含X)
操作说明:登入测试系统后,请点击页面左侧“心理测评中心——心理普查”,请先按照要求如实完善个人资料(注:不要修改自己的登录密码)。之后,依次完成《测测你最近的状态》、《最近的心情怎么样?》、《测测你最近的感受》,共三个量表。
手机端微信测试方式:
微信搜索公众号“南林心理”,关注公众号。点击“预约测试——心理测试”,进入登录界面。登录信息同上述网页版。登录成功后,首先如实完善个人资料,然后依次完成上述量表。
四、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物品及环境要求
(一)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需准备相关用品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
(二)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要求
1、环境要求:选择独立、封闭、安静、明亮的复试房间,可视范围内不得放置学校和报考学院要求以外的物品,关闭与复试无关的电子设备。除考生本人外,复试全程不能有其他人在房内或进入房间,不能有其他说话声音。不得选择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
2、网络及设备要求:良好稳定的网络,建议有线网络、Wi-Fi、5G中至少准备2种。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配有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1部智能手机。提前熟悉复试流程和软件操作,确保复试时网络稳定、畅通,视频画面清晰,音频传输流畅。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个人仪表要求:复试过程中,我校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并进行身份识别审核。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要使用美颜功能,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耳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及耳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
4、纪律要求: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不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本人全程出镜,不得中途离开座位,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否则视为违纪。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非复试指定的电子设备等。
5、其他:如考生确有特殊情况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须及时与学院沟通联系,以便学院协助解决。
五、复试方式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系统登录页面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
请提前调试设备,保证正常运作。《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请点击查看: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六、复试时间
以钉钉群通知为准。
七、复试内容
复试由专业基础知识、外语交流能力、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等部分组成。复试满分为200分。
(一)专业基础知识考核
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满分100分。
(二)专业综合素质考核
专业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学生的外语交流能力、专业素质及能力、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
八、复试流程
1、复试前20分钟:考生登陆远程复试系统,并清空复试环境内与复试有关的书籍、物品、人员,保证手机、笔记本电量充足、有线网络及备用网络畅通;
2、复试前10分钟:按系统自动派位顺序,第一位考生进入网络复试间候考;
3、其他考生按系统派位顺序,依次做好复试准备,直到复试结束退出复试考场,完成复试。
九、注意事项
1、硕士研究生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根据有关法律规章,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而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录取资格无效,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电脑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4、远程复试如遇网络卡顿或者特殊情况断网者请及时接听电话,我院复试小组会有专人进行联系,问清情况后会根据实际情况暂缓复试或者安排再次复试,在此期间请考生不要焦急,根据指示做好相关动作。
十、联系方式
1、南京林业大学经管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025-85428100
2、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5-85427119
请考生仔细阅读
附件1: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钉钉群)
附件2:非全日制研究生拟录取告知书
附件2 非全日制研究生拟录取告知书
为做好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拟录取工作,现将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第一,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第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毕业后颁发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的学历证书(注明学习形式)及学位证书。
第三,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定向在职人员,须在2023年6月提供劳务合同(就业协议),入学前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第四,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第五,学制及学费标准参见:《南京林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六,以上告知内容若与教育部相关文件有冲突,则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